别学伊能静、权健, 梳理微商易犯13种罪名, 遵纪守法就不会封号( 五 )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朋友圈卖假货较多)

本月初 , 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微商销售假冒新秀丽的大牌拉杆箱案 。 民警缴获的假冒新秀丽品牌箱包就达3704个 , 案值1500余万元!这些假冒箱包装满了整整5辆集装箱货车 。 据犯案人李某交代 , 他从温州瑞安的上线微商那里以80元至400多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贴牌新秀丽拉杆箱 , 然后以100多元至600多元的价格在微信朋友圈售卖 , 每个加价基本在几十元 。

四、非法经营罪(朋友圈无证从事特种行业)

基本案情:被告人罗泽东、罗利平在珠海市拱北口岸附近 , 从澳门“水客”处以“蚂蚁搬家”的方式收购境外的“中华”、“芙蓉王”等品牌的卷烟后 , 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展示“中华”、“芙蓉王”等品牌卷烟的图样和价格 , 对外广为宣传 。 与顾客商谈好价格后收款发货 。

五、销售伪劣产品罪(朋友圈销售伪劣美容产品、减肥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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