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手机,手机里多少眼睛在看你?( 九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建议设立黑名单制度 , 将违规企业、个人纳入黑名单 , 越界侵权APP在应用市场下架 , 同时追根溯源找到发布者 , 从重处罚 。 “民事上 , 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 消协要发挥积极作用;行政上 , 可对涉事机构处以吊销执照等处罚;刑事上 , 主要负责人应被诉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 。 ”

行业企业标准强起来——

专家建议 , 行业要建立网络个人信息分类标准 , 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 推动数据防窃密、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的研发和部署 , 对数据库、服务器、服务器网络、客户端网络、客户端等关键节点做好防护工作 , 有效降低“内鬼”和不法分子窃密风险 。

事实上 , 面对“信息保护缺失”的风险隐患 , 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正在通过筑牢制度“防火墙”、打好技术“补丁” , 加宽个人信息保护的“护城河” 。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 , 互联网公司在数据隐私保护工作中应始终遵守“三C”原则:取得用户同意(Consent)、让用户充分、全面了解隐私政策 (Clarity)、给予用户对其个人信息利用的控制权(Control) 。 比如在产品中增加隐私偏好设置选项 , 让用户可以动态开启或关闭个人信息的应用场景 , 也可轻松访问被采集的数据以便审核 , 同时给用户请求和申诉渠道 , 以便用户更新、修改或删除数据 。 再如 , 对收集的个人信息按照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分级 , 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和安全防护策略 , 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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