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手机,手机里多少眼睛在看你?( 七 )

不过 , 总体上当前我国网络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仍不容乐观 。 陈音江指出 , 当前个人信息买卖之所以呈现利益化、复杂化、常态化的特点 , 原因有多方面 , 其中最主要的 , 是采集或储存企业缺乏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 有的企业过度采集用户个人信息 , 目的就是根据用户的消费行为分析 , 精准投放商业广告;有的企业采集公民个人信息以后 , 由于安保防范措施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完善 , 个别企业的“内鬼”与不法分子勾结 。 另外 , 目前个人信息保护主要依赖事后监管 , 缺少事前保护和监管 ,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职责分散且呈现边缘化 , 受害人维权渠道不通畅 , 经济补偿难落地 。

监管严起来 , 标准强起来 , 形成监管合力 , 打好“技术”补丁

保护公民信息不受侵害 , 当务之急是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 , 比如《民法总则》《刑法修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等 。 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认为 , 要真正保护好“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 , 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的操作性 , 能比较全面地覆盖目前信息侵权行为的各种表现 , 减少法律盲区 , 同时应提高对于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 , “要给互联网企业收集用户信息等行为戴上‘紧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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