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租友”别越了法律雷池

“过年租友”别越了法律雷池

漫画/陈彬

科技频道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 “过年租友”别越了法律雷池

作者 李英锋

春节一天天临近,为了应付家人催婚的租友市场再次“火”起来,各大社交平台相继出现租女友、租男友的相关信息,租友网站、租友App也火热起来。然而在众多受访者中,多数人都有过被骗定金、路费的经历,相关的报道也时常见诸媒体。采访人员调查发现,目前租友平台几乎不审核用户信息,充值为会员后还可对原本保密的他人信息进行查看,一些平台甚至暗藏色情服务信息。

过年租友的现象已经存在了多年,而今,租友市场依然热闹,且借助互联网的发展衍生出不少新的媒介和形式。过年租友,心态各异,有人为了应付家人的“春节拷问”和催婚压力;有人为了钱财;有人为了“吃喝玩乐”;有人则为了“你懂得”。

诚然,法律并未禁止过年租友,根据法无禁止则许可的原则,过年租友应该有生存的法律空间。实际上,过年租友并不是人身租赁关系,而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在民事法律的调整范畴之内。如果双方达成出租合意,所作约定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能够依约履行合同,则租友行为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即便双方因“租”生情,在协议期间你情我愿地越过了“雷池”,发生了非交易性质的性行为,也属于两个人之间的私事,依然在法律底线之上。而如果双方因此进一步发展成为真正的男女朋友关系,更是好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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