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废水( 三 )

当然 , 除了工业区服务中心要善尽管理工业区的工作外 , 水污染防治法也订有管制工业区的法规 , 同时每年也订有工业区水污染防治管理计画 , 指导地方环保局办理 , 共同确保工业区联合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质 。 说明如下:

加强服务中心扮演角色: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检测申报管理办法定有「工业区集污管理章」 , 就是指定工业区服务中心应办理的事项 , 如定期巡查检修工业区内排放废(污)水之沟渠或管线 , 查核区内事业用水量与废(污)水是否合理平衡 , 定期採样检测区内事业纳管水质 , 每月分析检讨水量与水质变化 , 评估联合污水处理厂收集及处理能力等 。

落实污染总量削减管理:为避免工业区放流水所排放之重金属物质排放总量逐年上升 , 致影响承受水体水质 , 本署于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检测申报管理办法规定 , 如排放重金属总量有连续5年逐年增加情形 , 要提报污染总量削减管理计画 , 加强工业区联合污水处理厂之管理工作 。

水污染防治管理计画执行成果:每年订定之工业区水污染防治管理计画 , 105年度完成稽查区内事业3801厂次 , 处分144厂次、工业区联合污水处理厂稽查1735厂次 , 处分23厂次;104年度完成稽查区内事业3749厂次 , 处分210厂次、工业区联合污水处理厂稽查2324厂次 , 处分45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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