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见义勇为”不被保护,就不要再呼吁我们“见义勇为”了!( 二 )

近日 , 有一条新闻格外引人瞩目 , 2018年12月26日 , 福州的赵先生因见义勇为帮助一位遭受人身侵害的女士脱离了危险 , 反倒因为制止过程中造成犯罪嫌疑人「二级伤残」 , 然后赵先生被拘留了14日 , 事件还没完 , 因犯罪嫌疑人报警 , 赵先生接下来将面临巨额赔偿和刑事制裁!

▲事件起因

根据网上视频采访等资料整理出来信息如下:

21岁的赵先生带着老婆孩子在福州定居 , 当天在家陪着即将生产的老婆 。

女孩被采访版本:受害女子和施暴男子此前任是 , 事发前曾一起喝酒 , 她的住所内还有自己一名闺蜜 。 当天两人喝完酒她上了出租车男子也跟着一起上来 , 她不让 , 他非要上 , 双方拉扯很久 。 后来到达住所她下车后男子尾随并要求进屋留宿 , 女孩坚决反抗 , 男子强行撬锁踹门入内 。 女子想报警男子开始动手并做出过分行为 , 她闺蜜立即出门呼救 。 随后赵先生跑来拉开二人并把男子推倒在地 , 男子起身后要打赵先生 , 赵先生未能挡住男子又继续还手 , 这时候赵先生踢了男子一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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