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无资质、护士接私单……“网约护士”如何依法上岗?( 九 )

近年来,“网约车”“网约家政”“网约护士”等“互联网+”新型服务方式逐渐兴起。“互联网+”便利着人们生活的同时,能否确保服务双方的人身安全,能否保护好隐私信息等一些现实问题,也使人忧心忡忡。《方案》发布后,是否能为使用“网约护士”的人们提供一份安全保障呢?

当前“网约护士”正处于试点工作阶段,周浩认为,用户在网约过程中,应当关注医疗安全。在“网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网约护士是否为正规医院派出的具有资质的护士,在整个医疗过程中要注意留痕。

根据《方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才有资格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提供“网约护士”服务。李红钊表示,网约过程中,用户应审核有关平台是否具有相应医疗资质,同时还要审核护士的资质。“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可以查询护士的资质。”

夏学民介绍道,“网约护士”是我国医疗健康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是医疗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向患者下沉的最新举措,是机构改革之后卫生健康部门承担起养老医疗服务职能的最新应对措施,也是互联网经济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具体应用。《方案》的发布,为“网约护士”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界定了边界,提供了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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