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市委原书记忏悔:从拒收腊肉到收受高档香烟八百条( 四 )

忏悔录 【3】

从一包烟、一瓶酒开始

“由于放松学习,思想认识糊涂,导致自己的廉洁自律的要求低、标准低。认为过年过节、家里办事,别人送个红包礼金、烟酒、土特产品是社会习俗,联络感情、润滑人际交往,是小节,不是大问题,不至于违法犯罪……以致使自己收别人的红包、烟酒、土特产习以为常,最后滑向犯罪的深渊。”

“作为主政一方的市长、市委书记,我的一言一行对当地的影响大,甚至是别人眼里的标杆,而我这根标杆形象不好,是一个贪官形象,使沅江干部上行下效,官带民、民学官,带坏了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

警 示: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在廉洁自律方面,邓宗祥也曾 “拒收腊肉”“拒接烟酒”,但随着职务地位的升迁,作风松动、理想信念动摇,错误认为收点烟酒、收点小钱不是违纪违法,据调查,其收受高档香烟累计800多条。邓宗祥这根歪斜的“标杆”带坏了党风政风和民风,沅江办事送高档香烟之陋习一度盛行。

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郡县治,天下安,邓宗祥案警示意义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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