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谁的“板蓝花”?62件商标归属成谜,正大集团旗下企业陷纠纷(11)

该名律师还表示,企业是否使用商标权肯定要基于企业自身考量,当然,这个案件会让企业衡量使用商标权的风险问题。“所以在商标权未办理正式的转让手续前,企业一般不会使用。”他认为,具体商标的归属目前还难下结论,要看盐城当地法院进一步的判决结果。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知识产权保护的张怡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采访时指出,法院在审判商标权归属的案件时,一般都要去看权利的状态,如果已经被查封了,在有权利限制的情况下通常不宜直接判决归属于谁。

张怡指出,在前述永诚典当和费维来的案件中,后者质押的标的本身不是商标权,但现在债权人是要用商标权进行抵债。“个人借了钱不能还,商标权也是一个无形资产,债权人等于先做了一个资产保全,保全了这个商标权益,后面是想拿商标权进行抵债,是保全行为后的一个执行行为,要靠执行法官去执行,而且债权人应该尽快申请法院去做执行,知识产权局也应当依法配合”。

采访人员注意到,前述60余件商标的专用权期限已不足一年。对此,商业秘密网创始人、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孙佳恩告诉《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商标是有专用权期限的,期限过后,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被查封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人可以和法院方面协商,进行商标的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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