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综合整治规划将保障低成本居住空间供应( 二 )

在2019—2025年的6年规划期限内,全市划定的综合整治分区用地规模为55平方公里,占比56%。综合整治分区内单个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0平方米。

综合整治分区空间范围执行刚性管控要求,除法定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的用地等,综合整治分区范围内的用地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计划。

《总体规划》指出,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效益的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牵头制定相关规定,出台资金扶持政策,对综合整治分区内由政府主导实施的综合整治类更新工作予以资金支持。

引导城中村存量房开展规模化租赁《总体规划》指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城中村租赁管理,要求企业控制改造成本,并参照租赁指导价格合理定价。改造后出租的,应优先满足原租户的租赁需求,有效保障城中村低成本居住空间的供应。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城中村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另外,深圳将引导城中村存量房屋开展规模化租赁业务。政府相关部门应明确城中村规模化改造的要求和流程,通过计划引导、规划统筹、价格指导等手段,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分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经政府统租后实施综合整治类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进行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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