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活起来 农民富起来( 二 )

如今,“三权分置”正在推行,效果如何?有哪些经验?

改革有了新探索

“三权分置”这一制度创新,要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说起。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立下“生死状”,在村内实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内容的承包责任制。

实行“大包干”后的第一年,小岗村就获得了大丰收。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此正式登上中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历史舞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户家庭,实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集体承包土地,农业经营的劳动力来自家庭成员。

然而,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城镇就业,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力日益老龄化,以至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村土地改革需要深化。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开始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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