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拟发11亿港元债券 可换越秀房托1.9亿个已发行基金( 二 )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4月9日,越秀地产连同其附属公司合共持有所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已发行基金单位约36.39%。当该债券持有人将本次债券全部兑换为基金单位,假设发行人并未作出现金选择且持有越秀房产基金的基金单位情况并无其他变动,则越秀地产持有基金单位总数将减少至约30.23%。

越秀地产董事会认为,发行可换股债券是本集团处理其持有的若干基金单位的理想方式,以计划未来自从越秀房产基金收到递延代价基金单位形式的额外基金单位,有关2012年出售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予越秀房产基金,以及支付越秀房产基金应付予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的管理费的基本费用及可变费用部分,以确保本集团在越秀房产基金维持持有稳定一致的基金单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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