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是个好生意!( 二 )

“勒索式”的钓鱼执法,甚至几年前的照片都被翻出来,这种事情相信不少门户网站都遇见过。律师函—和解—签年框的模式构成了视觉中国强大的是商业版图。几百张照片动辄几十万的赔偿,难怪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

2018年9月上海证券报在《“视觉中国”,王者还是贡臣》一文中提到,面对图片侵权的个体或公司,视觉中国并不追求直接判决,而是要将维权变成销售,从而使得被告成为签户。对此视觉中国也曾表示,最终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0.1%。

数据显示,自2013年起视觉中国极其子公司共有1000起以上的诉讼,涉及赔偿金额624万元,这点与每年2亿的净利比起来,确实不值一提。

时间回到19年前,曾是《中国青年报》图片编辑的柴继军的工作就是处理各地摄影师寄来的照片,十多年的积累让柴继军在家里囤积多达6000桶的胶卷,他曾经向李学凌抱怨过,每天100多张照片,每天只能用五六十张,剩下的要么扔掉,要么转给同行,最后把稿费寄给投稿人。

2000年4月,柴继军采访人员李学凌搭档做关于张朝阳、王志东等互联网英雄的选题,在食堂的门口,李学凌说“这帮互联网人就会烧钱,我们能不能做一个不烧钱,且能赚钱的生意”。这句话提醒了柴继军,也成就了后来的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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