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学馆 清朝有实力的买地社团( 十 )

宋徽宗时,蔡京主政,育婴慈善事业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所收遗婴由官府雇人乳养,给予衣食,并提供教育。孩子大一些后,有的送到宫观、寺院为童行(进入寺观出家但还没有取得度牒的少年)。

绍兴13年(1143),南宋京城临安创设慈幼局,后来曾多次修葺。

隆兴2年(1164),吴兴县知县郑作肃创设散钱米所,收养被遗弃的小儿,这成为后世举子仓的雏形。

淳熙年间(1174-1190),福建安抚使赵汝愚上奏朝廷,请求把官庄和常平仓的一部分钱米充作育婴费,这是南宋第一个以拯救婴儿为主旨的举子仓。此后,举子仓的设置开始普遍化。

所谓举子仓,是南宋不少地方官员与士大夫发起成立的社会化育儿公益基金,又被叫做举子钱库。

举子仓有固定的资金来源:一是国家田产的租息,也就是国有资产的利润拿一部分出来;二是各地财政支持一部分;三是民间富人的捐献。

举子仓的赈济标准一般是:每户贫困产妇每产一胎,给米一石,有些地方还有现金补贴。举子仓实际上是一个具有绅办性质的公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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