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将限制超排垃圾焚烧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生态环境部:将限制超排垃圾焚烧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采访人员 董瑞强 垃圾焚烧发电厂既是排污单位,也是治污单位;既是市政工程,更是民生工程。一直以来,其环境问题就备受社会关注。

4月29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表示,下一步将与发改、税务等部门联动,对超标排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核减电价补贴,限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措施,以经济手段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高。

垃圾焚烧发电是国际上处理垃圾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中国生活垃圾处置的主要方式之一。为规范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行为,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部在持续推动整个行业环境治理水平。

2017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备和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国所有投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要在2017年9月30号前全部完成“装、树、联”任务,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竖立电子显示屏公布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