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大迁移(17)

中国人口大迁移

3.3哪些地方人口在流出?

我们以直辖市、地市、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为基础单元对中国大陆进行全覆盖的人口流入流出识别,粗略地主要把人口增速高于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自然增长率的地区识别为人口流入地区,把人口增速低于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自然增长率识别为人口流出地区,并把人口减少地区从人口流出地区单独识别出来。以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自然增长率作为识别标准显然优于以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作为识别标准,比如2011-2017年新疆、西藏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高达千分之十以上,大幅高于全国千分之五左右的平均水平,而辽宁省该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为负。不过,各省内部地市自然增长率仍存在差异,这意味着我们的研究可能存在一定偏差。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地市全域人口流出,并不意味着其下辖的市辖区、县级市、县一定全部人口流出。

在数据处理上,以2000、2010年两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2001-2010年地区人口增速,以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和2017年常住人口数据计算2011-2017年地区人口增速;对2017年常住人口缺失的地区,以2016年或2015年代替,但即便如此,仍有新疆、吉林、西藏等26个地市以及海南三沙市常住人口数据缺失。其中,吉林省常住人口在2011-2015年从2747万增至2753万,仅增加6万,且在2016年开始减少。长春市2011-2015年常住人口增加超过30万;而吉林、白山等在2001-2010年人口减少。因此,我们将吉林省除长春外的其他8个地市全部识别为人口减少地区。而新疆、西藏常住人口持续增长且增速高于各自省区自然增长率,难以用此方法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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