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赴新加坡务工与中介产生纠纷 中使馆发提醒( 三 )

(3)只可追讨申请之日之前不超过12个月的薪水。

3.外籍劳工只能从事工作准证上列明的工作,且只能为准证上列明的雇主工作,不得从事兼职。

4.外籍劳工被解雇后,在新加坡合法停留期为劳务准证(WP)7天,工作准证(SP)1个月,就业准证(EP)3个月,停留期内如无新加坡人力部许可,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三)新加坡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部门

1.新加坡人力部:18 Havelock Road,咨询电话:+65-64385122。(负责工资、休假、解雇等劳资纠纷以及工伤索赔咨询;劳务准证(WP)的签发、更新和取消等投诉咨询)

2.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62 Rangong Road,求助热线:+65-65362692。(协助劳工处理雇主拖欠工资、住宿和医疗条件不足及工作环境恶劣等方面的投诉,办公时间:周二至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周六和周日上午11点到下午3点)

二、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提醒赴新务工中国公民:

(一)如拟通过国内中介来新务工,请主动查验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资质公司名单可在中国商务部网站查询http://femhzs.mofcom.gov.cn/fecpmvc/pages/fem/corp_ml_list2.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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