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在广州拉动消费6800多万元( 三 )

退税条件:(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退税币种: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金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退税代理机构应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退税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根据境外旅客选择,退税代理机构采用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来源:金羊网

科技频道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离境退税在广州拉动消费6800多万元

(本文来自于界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