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正在掉进这个骗局( 六 )

北京海征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杜云峰向中新经纬指出,“以房养老”骗局多数涉及“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的犯罪,一般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刑事犯罪方面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等。

他建议,遇到这类问题,应对策略应从民事和刑事两个维度去考虑,民事方面,在房屋过户以前,应该尽快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做撤销委托公证的备案,如果已经过户并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不同情况,通过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公证机构复查公证书、提起新的诉讼、启动再审等救济途径进行维权,同时建议及时报案,可以向当地的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相关犯罪。对于民事诉讼中,涉及欺诈的可以行使撤销权,涉及恶意串通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对于这类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作为,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公证机构应该勇于自我复查,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特殊案件时,应加大对欺诈、显失公平、恶意串通的审查,对于当事人难以取得的重要证据,应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调取证据,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杜云峰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