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前董事长坑惨,这家公司短短一个月饮下一杯“苦酒”( 二 )

2016年6月,天易隆兴斥资7亿元成为西藏发展的第一大股东。此后天易隆兴向西藏发展派驻三名董事:王承波、谭昌彬及吴刚。

2017年6月,在天易隆兴入主西藏发展一周年之际,王承波被选为公司董事长。

2018年6月,在王承波担任董事长一周年之际,西藏发展收到天易隆兴送达的涉诉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文件显示,公司作为被告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

真是闭门家中坐,“雷”从天上来。

让我们根据原告的起诉书,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2016年5月,天易隆兴入主西藏发展前夕,国投泰康信托与天易隆兴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国投泰康信托以其设立的信托资金向天易隆兴发放贷款4.5亿元,用于天易隆兴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9月18日,西藏发展向国投泰康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天易隆兴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而另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书显示:2017年3月,国投泰康信托与隆徽新能源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总金额3.2亿元。2017年6月,天易隆兴承诺对隆徽新能源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9月,西藏发展承诺对隆徽新能源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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