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审核漏洞滋生“诈捐”产业链( 八 )

“吴鹤臣事件”持续发酵,5月8日,民政部对此作出回应: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但由于影响到慈善领域秩序规范,下一步,民政部将引导平台修订自律公约,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也将动员其他平台加入自律。

其实,早在2016年8月,民政部就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2018年10月,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3家平台联合签署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明确健全事前审查、提款公示、在线举报等功能,建立求助人失信“黑名单”,强化信用约束,提升公开透明等。

民政部在5月8日的回应中表示,近几个月来,有关平台遵照自律公约条款进行相关改造和调整,成效正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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