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期货两项违规遭处罚,四名高管均被出具警示函

因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资产管理业务存违规行为,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期货”)近日收到监管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对新世纪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董事长焦岗汉、公司总经理陈跃民、公司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汪一青,以及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当事人金朝璋也被出具警示函。

公司被责令整改

5月16日,浙江省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新世纪期货公司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一、公司员工金朝璋作为从业人员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委托人直接下单、第三方个人直接下单、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直接委托下单的情形。

《决定》表示,上述事实反映出新世纪期货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流程,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新世纪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新世纪期货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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