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勾选、强制销售保险产品 借贷平台“套路”借款人( 七 )

事实上,监管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早有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默认等方式剥夺消费者意思表示过程。此外,第三方网络平台在销售自身或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时,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保险产品设置为消费者自主选择项,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保险产品。

“理论上来讲,在进行贷款时,如果资金提供方对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存有怀疑,有权力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包括信用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这也是平台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粟芳指出。“但从流程上来讲,应该是借款人提供了还款能力的证明后,假若还款能力还有所不足,平台再要求购买保险,而不能强行要求借款人买保险”。

此外,粟芳指出,在借贷关系中配置保险产品本身存在合理性,但需要做到合同、条款的完全公开透明,即完全的信息披露,此外,还需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例如可通过其它途经,来代替保险产品购买,继而证明存在还款能力。

“互联网保险销售,包括传统的保险产品销售,确实跟消费者心理之间存在一些冲突”,上述互联网保险公司业务负责人对蓝鲸保险表示,从保险公司、平台角度来看,更多希望业务流程简化、简便,消费者则希望有更多自主选择权,“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保险公司也不断在迭代,尝试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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