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家中国全家命运几何?顶新与日本全家对簿公堂,20年品牌授权面临到期( 二 )

不过,也有媒体指出,日商全家和顶新的诉讼,已在2月宣判,日本全家败诉,大陆全家的营运不受任何影响。对此,顶新集团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基于合约保密原则,不便评论,但对大陆全家的经营充满信心。

双方的合作要起源于2002年,全家在上海成立FamilyMart筹备处,由于当时的政策限制,全家选择与中国台湾的顶新集团合资,2004年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获商务部批准成立,全家品牌正式进入中国上海市场,开始在中国大陆经营便利店业务,一直以来,中国内地的全家便利店都是由顶新集团在运营。

公开信息显示,顶新集团持有大陆全家59.65%股权。日本全家与顶新在大陆市场透过合资公司“全家中国”(Chinese FamilyMart)合作,依据合伙条款,顶新在大陆经营逾2500家全家便利商店,双方共享利润,顶新需支付权利金。

此次双方对薄公堂的导火索源于日本全家已经做出终止合作,并状告顶新的决定,并称顶新已经7个月未缴纳授权费,并试图谈判将授权费比例从销售额的1%降到0.3%,并拒绝向全家提供营业数据。

而顶新集团也对相关媒体表示过全家的加盟费过高的意思。但是针对为何在加盟费高于同行的前提下,仍选择坚持代理全家而不是其他便利店时,顶新集团并没有对《华夏时报》采访人员的采访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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