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控费新风标!国家医保局牵头试点DRG付费 合肥、青岛等30个城市“尝鲜”( 四 )

早在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曾开展DRG试点工作。未来,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都将由国家医保局牵头。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卫计委的新农合,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及民政部的医疗救助等统一纳入医保局的职责范围内。

医疗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认为,原国家卫计委不代表医保支付方,所以也无法通过相关试点来推测未来的趋势,医保局试点未来的趋势性意义比较强。此外,该工作由医保支付方牵头,控费能力更强。

赵衡表示,DRG是打包付费,会推动医院进行成本控制,从而改变当前的粗放式管理模式,进行精细化的医院管理。对药企来说,主要是限制了药品的使用。耗材和检查也是一样,因为打包付费意味着不能像以前那样无限制的使用药品和进行检查,每台手术都要计算具体的用量,将限制药品和耗材的使用量。

DRG资深专家、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刘芷辰也曾指出,医保局被定位为医疗服务的主要购买者,便于更好发挥其对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卫生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医保局要研究制定的不是自己的部门级DRG标准,而是国家层面的统一顶层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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