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鼓励互联网护理、嵌入式养老,但社区养老的盈利问题解决了吗?( 三 )

互联网+护理政策试点,补足医养结合中“医”的需求

2019年2月,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方案,确定今年2月至12月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方案明确,开展试点的机构必须是确定取得资质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是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对申请者进行首诊。

正是像近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所说的,这是对现有资源存量的盘活,把现有的护理服务在总量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的方式来提高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的利用率。

实际上,在政策认可之前“网约护士”这种形式之前,根据易观的《中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专题分析2017》,在2012年到2016年期间,上门护理服务以及互联网养老创业项目就曾于2014年呈现爆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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