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退货事件频发 网购退货是否真的无忧?( 二 )

无独有偶,此前某网红就因遭遇大批恶意退货订单而关闭店铺;一位潘姓男子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以假换新,涉案金额超8万元,最终被捕;网络上甚至存在着“互帮退货群”,你买的衣服穿脏了,他帮着买件新的,七天内把穿脏的旧衣服退给卖家……“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广受消费者喜爱的一项服务,既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网购体验,又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然而,恶意退货事件频发,令不少消费者担心各大网购平台是否会取消该服务。

5月12日,针对此次事件,淘宝平台方回应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潜在的争议可能会带来很多额外的工作,但我们不怕麻烦,我们的责任就是把麻烦变成更好的体验。”

公平诚信 构筑健康网购环境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且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退货申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为了防止消费者恶意退货,《办法》又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方可申请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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