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结成了两夫妻,20年后:我们还是做兄妹吧( 二 )

1996年 , 李某和任某举办了婚礼 , 1998年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 正式结成夫妻 。 一年后 , 李某生下了大儿子 , 2004年生下小儿子 。 本着“亲上加亲”的想法结成夫妇的表兄妹二人婚姻并不美满 , 他们自己的内心并不赞同自己的婚姻 , 结婚都是因为父母的要求双方不敢违背使然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性格差异巨大的李某和任某生活越来越不顺心 , 压力之下 , 李某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 , 请求婚姻无效 。

法院受理了李某的离婚要求 , 通过走访调查确定两人具有血缘关系后 , 法院依法宣告了双方的婚姻无效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李某和任某两人关系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一段不该有的姻缘因为父母的临时起意而被强加 , 给当事人的人生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 结婚是人生大事 , 父母的一件固然重要 , 但是最终和另一个人走完人生这一段路的终究是你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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