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送命四事故非机动车全责交警总队公布典型案例: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后果严重( 三 )

松江:

电动车逆行横穿道路遭车祸

5月8日10时许,陈某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松江区大叶公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虹洋路东约300米处,突然由南向北横穿道路时,适遇陈某峰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地,两车相撞,事故导致陈某方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事故当日死亡。

陈某方的违法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员陈某峰无责。

浦东:

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被碾压

4月18日9时许,包某某骑自行车沿浦东大道北侧非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行驶至出莱阳路西约300米处时,由于操控不当失控跌入机动车道内,恰遇常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浦东大道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此,货车右侧车轮碾压自行车及包某某,造成包某某受伤、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本起事故中,包某某在骑行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通行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常某某无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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