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芯酸往事(深度好文)(19)

但事情根本没有完,一年半后的2006年,在中芯国际准备融资的前夜,台积电再次出手,指责中芯国际最新的0.13微米工艺使用台积电技术,违反《和解协议》。对此中芯反应强烈,坚决否认自己侵权,并准备了大量证明自己无辜的证据。由于台积电还是在美国加州发起起诉,张汝京选择了在北京高院反诉台积电。

这一安排非常高明,并出乎台积电的预料。由于大陆的审理时间早于加州法院,如果台积电选择积极应诉,那么就必须晒出自己掌握的证据,这样就给了中芯在加州法院那头应对和反驳这些证据的时间。中芯的律师对此信心满满,认为在“主场作战”,虽然不一定能赢,但最起码能获得些许腾挪的空间和时间。

但可惜的是,2009年6月,北京高院驳回了中芯的全部诉讼请求,官司根本没有进入到审理环节。3个月后,加州法院开庭,台积电再次胜诉,中芯国际被迫付出更大的代价:在1.75亿美金的基础上,再赔2亿美金,外加10%的股份。事后,台湾媒体得意地称:“我们从此控制了大陆芯片业的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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