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维权事件涉事4S店被罚百万 发动机存缺陷( 二 )

3月27日,王倩在提车当日发现行车电脑提示“下一次加油时加注L机油”,遂向利之星反映该车故障,利之星对车辆检查后发现发动机曲轴箱破裂,裂痕受力方向为由内向外。因利之星与王倩未就车辆维修退换事宜达成一致,王倩向12315、12345等反映该问题。

昨日,根据王倩提供的、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分局)出具的鉴定结果告知书显示,经鉴定,涉事奔驰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利之星存两项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调查过程查明,利之星作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金融)的合作方,在明知发放贷款条件和时限、起息日期和车辆真实交付日期等信息的情况下,未向王倩如实告知上述信息,利用王倩尽早提车需求,介绍王倩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胜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签订《垫款服务协议》,约定在贷款审批之前由元胜公司按照金融机构核定的贷款金额先行垫付购车款并代办车辆抵押登记等,王倩无需等待贷款审批即可提车。元胜公司收取王倩服务费12575元、抵押费1500元、车辆挂牌费1500元(服务费由元胜公司收取,后按比例定期转入利之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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