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回来了!媒体称最早下半年申请在港上市( 二 )

除了港交所改规则,去年中国监管层也释放了明显信号,欢迎在海外上市的科技巨头们回归A股,也创造条件留下那些还没有上市的独角兽。海外巨头想“回家”必须绕过复杂的法律和监管程序,发行中国存托凭证 (CDR)可能是一种“捷径”。

去年3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称,中国存托凭证(CDR)将很快推出。“CDR是解决两地的法律、两地监管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海外已上市、海外退市企业回A股上市。”他还提到,将选择一批新经济或者说独角兽的企业,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的企业,都是市场主体的需要。

去年6月,中国证监会公布CDR细则,要求开展CDR的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并明确:

已境外上市试点红筹企业,市值应不低于 2000 亿元人民币。前款所称市值,按照试点企业提交纳入试点申请日前 120 个交易日平均市值计算,汇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申请日前 1 日中间价计算。上市不足 120 个交易日的,按全部交易日平均市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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