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今年严格将消纳能力作为风电建设前提,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光伏项目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三 )

为解决“弃风弃光”问题,《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多项任务和措施,包括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公平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实施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程等。

此次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通知》从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对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出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和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问题奠定了基础。

能源局:今年严格将消纳能力作为风电建设前提,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光伏项目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新增风电项目有新的准入条件

“十三五”以来,我国风电有序平稳发展,技术持续进步,成本逐步降低。据国家能源局权威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末,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89亿千瓦,已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90%。

为进一步强化风电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保障,此次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中也明确提出,新增风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必须符合两个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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