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开区已现142家发债主体支持其IPO利好园区城投债?( 三 )

涉及142家发债主体

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最早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的以发展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特定区域,后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较为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共有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在全国各省市,其中江苏、浙江最多,分别拥有26个和21个;安徽、山东、福建、江西都拥有10个以上,海南、西藏和北京则都只有1个。

5月29日,商务部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披露,2018年全国219家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万亿元,占全国的11.3%;实现财政收入1.9万亿元,占全国的10.6%;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占全国的20.4%;实现进出口总额6.2万亿元,占全国的20.3%。

国金证券固收研究团队发布研报称,国家级经开区共有142家发债主体,其中127个发行主体由园区管委会或园区国资委直接设立,或实际控制,或行使出资人职责,其余15个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设立的城投平台。

债券市场上与国家级经开区相关的城投债则有692只,存量债券共4595.73亿元。其中,短期融资券69只,中期票据191只,定向工具169只,公司债97只,企业债166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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