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开区已现142家发债主体支持其IPO利好园区城投债?( 五 )

其理由有三,一是文件中的具体措施是供给侧改革的延续,是对外部环境影响的应对,指向的是产业,而非地方债务。二是园区企业IPO以前就没有关闭,现在也谈不上放开,比如张江高科、市北高新就已上市。

三是开发区被认为是城投企业,开发区建设主体IPO面临股权融资与城投天然不兼容的问题。例如,开发区建设主体持续盈利能力难以满足上市要求;股票市场对成长性的看重与园区企业收益相对固定的经营模式存在天然的冲突。此外,园区企业的财报质量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

“目前出台的还只是纲领性文件,之后还是要看各部委还会有哪些配套政策。园区企业城投债主要还是看当地政府财政实力和与地方政府联系的紧密程度,如果对经开区的平台有一些政策扶持,会对当地的城投构成一定的利好支撑。”前述北京券商资管部投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表示,“从文件内容来看,未来中央政府可能增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转移支付的力度,可能会对这些地区的园区企业城投债构成一定利好。”

(编辑:杨志锦)

(本文来自于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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