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探索“押金回收”模式 资金压力仍较大( 四 )

对此,生态环境部上述专家表示,根据“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承担废弃物处置的费用,“农药生产企业在当地销售产品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收取相应的处置费用,以弥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成本。”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姜鑫民研究员也表示,“一个小县,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宝清县的做法具有创新性,可以考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创新基金,得到国家政策性的支持。”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2008-2017年,中央政府已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35亿元,其中2013-2017年每年安排60亿元。该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地方可统筹使用,支持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在内的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部此前一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323号建议的答复中称,“当前,中央财政对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已有资金渠道支持,目前暂不宜设立新的专项。”“将在后续的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技术指导工作中,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将资金适当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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