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 五 )

更重要的是,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可以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分享城镇化的收益,把一次性的短期补偿变成长期的投资行为,为乡村振兴积累市场上的重要资金。

活化农民的宅基地和地上的房屋,从原来的只限于在村庄内部的流转和交易的范畴,放大到县级范畴,至少可以通过县域经济范畴内的城乡融合,通过就地城镇化进一步放大农民宅基地和房屋的价值。一方面农民进城可以带资,或者是实现与城市住房等价值的兑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整合,使农村宅基地和地上房屋与城镇化开发结合在一起,增加县城以及小城镇建设用地资源供给,为乡村的工业化和非农化,提供重要的土地资源保障。

城乡融合发展,是在促进城镇化水平提高的基础上释放农村闲置资源活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农业人口转移了,必然在农村留着大量的剩余或者闲置资源。进城后,城市的发展和就业又需要新增的土地资源。两者的结合,则有利于闲置资源的再利用,既可以解决城镇的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用地问题,又可以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措施,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分享城镇化红利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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