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佛教协会项目单位天河区石门禅院(龙洞村) 建设工程用地建设范围内坟墓清理的公告

关于广州市佛教协会项目单位天河区石门禅院(龙洞村) 建设工程用地建设范围内坟墓清理的公告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关于广州市佛教协会项目单位天河区石门禅院(龙洞村) 建设工程用地建设范围内坟墓清理的公告

关于广州市佛教协会项目单位天河区石门禅院(龙洞村) 建设工程用地建设范围内坟墓清理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广州市佛教协会项目单位天河区石门禅院工程建设,依法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根据《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1998]17号)及上级有关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和广州市总体规划要求,本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加强殡葬管理的原则,现将广州市天河区石门禅院(龙洞村)工程用地建设范围内坟墓迁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广州市天河区石门禅院(龙洞村)工程用地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详见附图)。

二、迁移要求:凡在上述位置的坟主亲属必须在本公告迁移期限内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到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自行迁出;逾期未迁出的视为无主坟,由殡葬服务单位开展起坟、火化及平毁等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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