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券商喜提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发行资格 非银机构流动性进一步激活

科技频道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头部券商喜提银行间市场金融债发行资格 非银机构流动性进一步激活

21世纪经济报道 黄斌 北京报道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王佳丽认为,参照商业银行金融债,预计券商金融债期限在3年左右,可用于拓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资金占用较大的信用类业务。

国内头部券商负债端的触角,正在向银行间市场进一步延伸。

6月26日,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多家头部券商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书,对公司申请发行金融债券无异议。

这将是券商首次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成为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之外的发行主体。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了解,金融债发行实行审核制,在流程上,后续还需央行进一步批准。届时,各家券商在银行间发行金融债的规模亦将浮出水面。

在此之前,证券公司主要在交易所发行金融债,期限较为丰富,短至3个月,长至10年,以3年期占比最高;在银行间市场,券商此前仅能发行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融资券。据托管机构中债登统计,2016-2018年间,证券公司债年度发行量为4260亿元、6339亿元和4719亿元;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期间的发行规模则为1179亿元、392亿元及1425亿元。截至2018年末,证券公司债存量规模为1.33万亿元,而短融仅有460亿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