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合资券商股东起底:地方金控、房企等产业资本借势围猎( 三 )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合资券商加速审批的重要信号。采访人员发现,上述五家机构的申报材料补正日大多为2016年下半年,而直到去年底,上述5家拟设立券商才正式被证监会受理。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券商人士表示,上述拟设立合资券商所适用的制度规则仍是CEPA框架。

根据CEPA规定,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其中港资、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2016年之后的金控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导致CEPA框架下的券商设立申报出现了一段时间的搁置,而从去年开始许多券商设立申请被受理,已经说明这个审核进度在重新提速。”上述接近监管层的券商人士表示。

另采访人员统计发现,目前排队的合资券商共有不少于18家,其中仍有多达11家拟设立的合资券商处于申请材料补正阶段,而有7家券商均已收到了第一次反馈意见,其中粤海证券、阳光证券的设立申请反馈分别是在2016年至2017年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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