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钱端”掐架后续:警方已立案 投资人可网上报案( 四 )

据一点资讯早前报道,华沛德权律所魏广林律师表示,P2P属于个体对个体间借贷,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银行导流和平台虚假宣传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的应该承担行政责任。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薛洪言看来,“有些银行把自己不愿意做的项目推荐给第三方,监管并没有禁止,但第三方平台用’银行资产’来做宣传,不太严谨,有借助银行进行变相增信的嫌疑。”

2019年5月,钱端事件再次发酵。钱端APP公告称项目无法按期履约,具体履约时间及方案需与合作方招商银行予以确认。而招商银行则公告称,已于2017年4月终止与钱端公司的所有合作,目前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无任何关系。

招商银行还表示,与钱端公司的原合作中也不存在钱端公司公告声称的“招商银行负责审核并投放产品信息”的合作内容。但钱端回应称,2017年4月后,招商银行仍持续在钱端APP上发布、销售投资产品,并一直对督导钱端工作。

钱端表示,在2018年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书》中,“你行实际主导了小企业E家智能投资业务(注:即钱端参与的招商银行项目)的整体运作”的表述。同时,钱端表示,与招商银行的诉讼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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