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价格体制的改革为中心 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15)

我们初步设想可采取以下步骤:

(一)核定原牌价定量供应范围,把这个范围按基期年度水平固定下来不再扩大,并强迫供应企业按旧价格保证供应。这里既包括产品品种,也包括定量指标。一切新品种以及对原品种的新增需求不再保证牌价供应。不限量牌价供应的产品,说明牌价符合市场平衡价,牌价自行废除。

(二)冻结牌价定量供应的生活资料价格,严肃价格政策,安定民心。这部分商品的倒挂亏损继续由财政补贴。在正式改为市场价格以前.可以考虑适当程度的调价。但调价的目的是为改价创造条件,而不是堵塞改价的道路。某些只有少数人享受的物品应取消牌价。

(三)开放所有产品的议价市场,作为探索平衡价格的先驱市场。允许个人和企业对牌价供应的商品进行再交易,但对国营企业再交易的收入,应通过税收杠杆将其一部分上缴国家。

(四)划定行统一价格,协议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非竞争性商品和公共物品及劳务由国家统一定价,其他商品一律实行供求双方协议价格或自由市场价格。

(五)参照议价市场所形成的价格调整非竞争性产品的价格。允许议价市场长期存在以作为调价的反馈机制。对生产这类产品的大型企业实行国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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