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亿!招行一支行长夫妻联手作大案,牵扯数十人( 七 )

今年4月,银保监会永川监管分局就某银行职员潘启春因利用银行员工身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银行从业期间经商对该人员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1.88亿!招行一支行长夫妻联手作大案,牵扯数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银行应当担责吗?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杨志刚律师告诉采访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表现形式,行为主体不具备金融机构牌照,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以一定的高利息作为引诱。为了实现高利息,主体会通过一定渠道投资,但实际情况往往是投资项目回报率不高,或投资项目不存在,或主体将募集资金做非银行渠道放贷使用。在以往的办案经历中,主体承诺的利息为月息1分-3分,而很多投资项目无法维持高利息,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一旦断裂,本金将无法保障。最后,往往让普通老百姓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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