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亿!招行一支行长夫妻联手作大案,牵扯数十人( 八 )

对于部分银行职员利用银行员工身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杨志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这种情况会让普通百姓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稳定性和对于银行的信誉产生质疑。同时,有可能存在银行职员集资诈骗的嫌疑,这些伪装成银行投资的项目中,可能出现虚假的标的。此外,也会对普通老百姓造成一种误解,让普通民众误以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非法金融机构等同。

那么,银行究竟应不应该为银行职员打着“银行”的幌子买单呢?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称,银行是否应当担责,取决于银行在此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这属于原告方的举证责任。如果原告有充分证据证明银行对于员工诱骗投资者的行为是明知并且默认的,法院就有可能判决银行承担部分责任。

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判银行担责的案例没有指导意义,每个案件中,签约的细节不同、原告举证能力不同,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无疑,银行职员的银行员工的身份和办公地点具有迷惑性。作为普通老百姓,对银行作为合法金融机构的信任,却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那么,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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