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窃取1亿条公民信息获利2万 高考却落榜( 二 )

自2018年5月至8月,付某利用购得的黑客软件攻击各网站系统漏洞,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该黑客软件升级后,通过网络论坛等渠道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大肆售卖,累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200多万条,非法获利上千元。

今年4月3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付某在审讯过程中交代了出售给他黑客软件的网友叫“i春秋”,惠山区检察院与警方顺藤摸瓜挖出一个更大的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只因对盗取公民信息有兴趣

自学网络技术

通过对“i春秋”这一网名在网络全域展开技术调查,警方锁定该网名的网络IP地址,确定“i春秋”网名使用者为刘某,其定位在广东信宜。同时,警方发现刘某涉嫌盗取公民个人信息,在境内外网络公开售卖,遂立案。

今年4月,警方赴广东调查,没想到,刘某竟是信宜某高级中学的高三在校生,刚满18周岁。刘某被警方带走后,该校教师和同学始终不敢相信,这样一个普普通通即将奔赴高考的高中生会是一个精通网络技术,盗窃公民个人信息的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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