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现罕见一幕:罢免董事议案在股东大会前夕突遭取消,原因竟是文字漏洞!( 五 )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ST高升第一大股东宇驰瑞德、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均已进入破产程序,二者均受韦氏家族实际控制。但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持股份对应表决权能够继续支持韦氏家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7月9日晚间,*ST高升公告,蓝鼎实业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随后仙桃法院裁定受理蓝鼎实业破产重整申请。7月8日,仙桃法院下达《决定书》,指定蓝鼎实业清算组担任破产重整的管理人,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主任夏少林为负责人。

三天后的7月12日晚间,*ST高升公告,宇驰瑞德因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随后房山法院裁定受理宇驰瑞德破产申请。8月16日,房山法院出具了《决定书》,确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担任宇驰瑞德的破产管理人。

7月31日晚间,*ST高升公告,近日收到了蓝鼎实业破产清算组(管理人)的通知,称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由管理人代为行使蓝鼎实业股东权利,如*ST高升召开股东大会等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前通知管理人。也就是说,蓝鼎实业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现在归属于蓝鼎实业破产清算组,已经不是韦氏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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