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当前生猪产能下降因非洲猪瘟和猪周期叠加影响( 六 )

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即对划定禁养区做出了规定。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修订的《畜牧法》,都对禁养区的范围做出了规定。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十条”,明确要求各地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和整治。2016年,为指导地方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超划、错划并明确不同禁止区域的管理要求,原环保部、农业部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2018年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之后,全国禁养区涉及关闭和搬迁养殖场约1000家,涉及畜禽产能折合生猪约205万头,约占全国生猪存栏量的0.6%。可见,禁养区划定对当前生猪存栏不足的影响甚微。

问题5:当前,地方在执行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相关规定过程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罗安程:由于地方对畜禽养殖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到位,把握不准,加之一时找不到可行的治理方式,认为养殖就等于污染,要根治养殖污染就必须清理养殖业。一些地方政府于是打着环保旗号,利用划定禁养区,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发展。如将所有河流湖库周边200米、500米划定为禁养区,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将自然村划定为禁养区,还有个别县区打造 “无猪县”。以致广大农户对环保的政策也产生了误解,认为搞环保就是禁止养猪,“环保禁养”“环保清拆”等说法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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