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17万条人脸数据:我的“脸”岂能成你的“商品”?( 三 )

而对储存用户数据隐私的企业来说,则需要加强技术手段进行“风险隔离”,通过提高不法分子盗取个人信息的技术门槛,从而削减非法信息获取后的经济价值。相关平台也不妨加强监控,对“敏感商品”建立自动报警机制,防止这类信息公然被兜售。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仰赖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及时更新,对违法犯罪问题的严厉打击,为个人隐私保护筑起坚硬的司法城墙。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在数据价值迸发的当下,人们需要更强大、更有力、更具前瞻性的隐私保护条款,保护住这张独一无二的“脸”。

刘志刚(@互联网江湖主编)

编辑 孟然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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