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规定:喊拉客3次以上被拘至少5日( 二 )

自通知(规定)发布之日起,峨眉山市会将所有涉及破坏景区旅游秩序的人员纳入诚信体系,将限制此类人员在峨眉山市从事旅游服务类经营活动及享受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党员、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会依据党纪政务规定给予从严处分。(冯粒)

附规定全文:

关于严厉整治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的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峨眉山文化与自然遗产,维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荣誉,严厉整治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确保长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破坏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喊客拉客或拦车追车拉客的;

(二)从事非法运营的;

(三)欺诈、诱导旅游者消费或宰客的;

(四)经营企业(户)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