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卖脸”变成一门失控的“生意”( 二 )

一旦用户缺乏认知而同意条款,ZAO几乎就拥有对用户各类信息的无限使用权,包括其脸部特征、声音以及各类证件信息,一旦出现挪作他用或者泄露等情况,用户因为签订了如此不对等条款,还难以有效维权。最终,ZAO迫于监管和舆论压力修改了相关条款。

由ZAO引发的公众置疑和争议以及此次17万人脸数据被售卖可以看出,如果不及时有效规范相关行为,可能就会有企业无视用户隐私,采取各种手段搜集用户包括脸部在内信息及数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人脸识别的应用日趋广泛,目前,已经在注册网上账户、移动支付、工作考勤等多个领域全面推广,越来越多的人脸数据被采集,并分发到相关领域,而这些领域往往又指向个人资金、隐私安全。如果人脸识别技术一味放开,而没有同步强化企业自律及外部监管,则公众的“脸”就很容易变成被他人非法使用的牟利工具。

在不久前,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明确指出,机构热衷于把一些新的技术应用在金融领域,比如人脸支付,人脸是非常敏感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盗取,会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前段时间在3·15的时候讲到一些叫隔空盗刷的问题,支付场景没有表达出个人主观支付意愿,人脸支付的时候,一刷脸钱就没了,更可怕。银行卡可能还揣在兜里,脸是平常露在外面,识别出来非常容易,现在有的技术在三公里之外识别你的人脸,没有表达客户主观意愿去刷脸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因此,李伟强调,有技术也不能滥用,有技术也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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